您目前的位置:学校概况>校务公开>正文

收费标准

来源:成都市温江区鹏程小学校 发表时间:2019-09-05 阅读次数:1573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1.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1)课后服务:以学校为主体实施开展的课后服务,课后服务性收费标准不高于180元/生·月。学校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社会机构开展的课后服务,学校按实代收取,不得营利。课后服务性收费,坚持“家长自愿、成本补偿、非营利性”原则,按学期或者按月据实结算。

(2)研学旅行:学生自愿参加,学校按实代收取,不得营利。

(3)伙食费:学生自愿在校搭伙,伙食费用由学生自主消费或由学校(食堂)据实收取,专款专用,按学期或者按月据实结算,不得盈利。

(4)校服:学生自愿委托学校代办校服,学校按实代收取,不得营利。

(5)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当地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
028-82626772
微信公众号
联系地址
温江区花土西街66号
Copyright 2019-2020 成都市温江区鹏程小学校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