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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温江区鹏程小学校学籍管理规定

来源:成都市温江区鹏程小学校 发表时间:2019-09-05 阅读次数:998

1.为系统管理向学生采集的学生个人基本信息、学生家庭信息及学生监护人信息严格保密,只限办理学籍管理工作相关业务时使用,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书面授权,任何时候单位和个人不得查询、更改系统中的数据处理,不得将数据用于其它用途。

2. 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获得的用于备份储存或打印的学籍数据电子文件,包括学籍数据电子表格、学籍卡电子文档等,必须专人专机专柜保管。非经学籍主管部门书面批准,学籍信息一律不得向外提供,严防学籍信息外泄和滥用。

3.对系统帐号、密码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给任何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如离开系统管理员工作岗位,向学校分管领导申请获得同意后,会第一时间向学校相关领导汇报停用帐号和密码,做好工作交接。

4.严格遵守系统操作管理的相关规定,对赋予的责权及违规处理意见认同。

5.学校法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承诺人为直接责任人,共同承担所有法律顾问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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