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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告知书

来源:成都市温江区鹏程小学校 发表时间:2021-09-01 阅读次数:2231

尊敬的家长:

近年来,各级各部门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落实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为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了让您更好地了解国家及我市学生资助政策,确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现将义务教育阶段国家资助政策与您分享,请您仔细阅读。如果您家庭情况符合其中任意一类评定条件,请首先完成资助项目申请表,评审通过后20219月18日前向学校递交相关佐证资料,学校将根据您的家庭情况开展进一步评审和资助工作。

现将义务教育资助政策内容告知如下:

一、义务教育资助政策

资助

项目

资助对象

户籍

资助标准

资助资料

生活补助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和非寄宿生(建档立卡学生、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寄宿生: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及特教1250元/生·年;非寄宿生:小学500元/生·年、初中625元/生·年。

 

1.监护人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申请表》

2.家庭经济困难佐证材料

3.学生本人户口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宏志助学金

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及特困供养人员中的优秀非寄宿生

成都户籍

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

1.监护人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申请表》

2.家庭经济困难佐证材料

3.学生本人户口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二、义务教育资助申请发放流程

学生或家长每年9月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具体如下:

(一)家长申请

学生或家长如实填写《成都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及资助项目评审表》,注明“申请资助”,交班主任审核把关。

(二)学校认定

班主任根据家长申请情况,通过家访、座谈等多种方式进行核查。学校开展三级困难认定,公示困难认定结果。

(三)学校评审

学校开展三级评审,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受助名单,报区(市)县教育局备案。

(四)资金发放

资助金由县级教育部门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到学生社会保障卡。(一般每年的5月和11 月初,具体时间由班主任通知)。

(五)资助程序

学生申请——学校评审——学校公示——教育部门审核——资金发放(以教育局发放时间为准)。

我校的资助工作将严格遵循公平、公开、公正、保密原则,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和时间,请符合政策要求的家庭按时间准时报名,凡逾期不递交申请的家庭作自动放弃处理。              

温江区鹏程小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小组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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