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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温江区鹏程小学校章程

来源:温江区鹏程小学校 发表时间:2023-11-09 阅读次数:11764

  

 成都市温江区鹏程小学校坐落在承载千年古蜀文明的鱼凫古都温江的新城区。是温江区首批实行“两自一包”体制改革的学校,是政府开办的义务教育小学校。学校始建于2017年9月,由温江区东大街第一小学领办,并借读在温江区涌泉学校。2019年2月,正式独立,成为一所新城区单设小学校。2019年12月,新校建成。2019年12月31日,学校从涌泉学校搬迁至新校址。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党的领导

第三章 办学理念与学校文化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

第五章 学生

第六章 教职工

第七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八章 学校与家庭、社会

第九章 学校资产及财务管理

第十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促进学校规范、持续、稳定、健康、品质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校全称为:成都市温江区鹏程小学校;英文为:WenJiang PengCheng School Of Chengdu;学校地址为:成都市温江区涌泉花土西街66号;邮政编码为:611130 。

第三条 本校由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举办,经成都市温江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批准,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本校是一所实施六年制小学教育的全日制教育机构,面向学区招生,招生对象为适龄儿童,办学规模为6个年级。学校实行“教师自聘”、“管理自主”、“经费包干”的“两自一包”办学模式。

学校举办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支持学校按照本章程独立、自主办学,保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稳定的经费来源,对学校办学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支持学校按照外部选派、内部推选、竞争(聘)上岗、公开选拔(聘)等方式选拔学校校级和中层干部。

学校依法享有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章  党的领 

第一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不断提高全党马克思主义水平,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为奋进新征程凝心聚力,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第二条  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党的教育方针,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党组织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将党建与教育教学工作结合和意识形态学习紧密结合,做好学校党建品牌,全面引领学校教育教学正确发展。 

第三条 主要职责:学校党组织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学校得到切实贯彻落实。

(二)坚持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各方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团结带领全校教职工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行政管理中的“三重一大”事项和学校章程等基本管理制度,支持和保证校长依法依规行使职权。

(四)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学校领导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

(五)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教师等人才的培养、招聘、使用、管理、服务和职称评审、奖惩等相关工作。

(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抓好学生德育工作,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学风。

(七)加强学校各级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八)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九)领导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加强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管理,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十)讨论决定学校其他重要事项。

(十一)学校党支部紧紧围绕党建特色品牌“直立·党建”开展工作,继续践行直立党员新作风:直道而行,党员先行。以“直立·党建”理念为引领,直立党员课程为载体,学校课堂育人变革为中心,党员校本研修为推动力的策略提升党员教师的党性修养和教师素养。创新开展党建活动,大力推进基层党建工作。

(十二)学校构建“扁平化·全过程”党建管理模式,全面贯彻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抓好常规教育教学管理,深入开展各项活动。以“党建+管理”,“党建+团建、队建”,“党建+质量”,“党建+德育”为指导,形成“全员育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的良好氛围。教师爱岗敬业,治学有“学德”,执教有“师德”。全面引导学生爱党爱国爱人民,发展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章  办学理念与学校文化

 第一条  学校以“鹏程小学校,直立大雅堂”为办学定位,以“让每一个生命直立地生长”为办学理念。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个性;开启每一个学生的智慧;相信每一个学生的生命意义;成全每一个学生的人生发展。

执守教育的真善美,创造和谐包容、共同进取的育人环境,让学生沐浴在人文关怀的光辉中,放飞理想,快乐翱翔。

第二条  聚力把学校建成“体制新,管理优,环境美,设施全,队伍精,质量高,特色明,体制新”的直立型高品质学校。

1.队伍建设

塑造一支“师德高尚,观念先进,业务精良,团结向上”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努力使全体教职员工进一步树立敬业奉献、以德立教、为人师表的思想,不断提升教师专业技能和专业素养。加大全体教师参加省外先进地区和学校考察学习的机会。力争100%的教师具有本科学历;20%左右教师成为成都市、温江区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培养1—2名省内有一定影响力的名师;培养1-2名省市内有影响力的名师。进一步建设学校管理者、年级部长、学科部长、班主任等骨干业务团队。

2.德育工作

牢固确立全员德育和安全为首的思想,以“三雅德育”为学生成长核心,通过校本课程的开发,增强教师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培养一批复合型、科研型的教师。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协作意识、品德修养和审美能力。结合节日文化和“德育一月一主题系列活动”为基础的课程体系,制定“礼雅、静雅、洁雅”的评比标准,培养“高雅的言谈、优雅的举止、高雅的情趣、儒雅的气质”,发展个性特长,促进身心健康发展。践行“直立行走,成就鹏程人生”的办学思路。实施“一化两课三特色”—直立文化;三立课堂、直立课程;国学尚文、艺体尚雅、科创尚新学校整体发展路径。以成都市脑科学特色项目的研究为契机,不断提高学校“立德树人,五育融合”的内涵发展。

3.教学工作

以“三立课堂”教学策略研究为主要研究方向,倡导所有教学活动在民主活跃的氛围中,以学生为本体,以问题为本位,以学为中心,通过多维度的自由式、开放式的合作、探究、交流、交锋,进行深度辨析,从而实现学生全方位能力发展。在继承传统教学常规管理优秀做法的同时,创新教学管理制度,在备课、课堂教学、作业布置与批改、学习过程指导及学生学习评价等方面,形成一套保障新课程实验顺利推进的教学常规管理体制,有效促进学生“直立”发展。成为区级课程改革的示范学校。开发并基本形成适应学校发展特点和学生发展需要的“行走”课程框架体系,并基本形成与之相适应的“行走”课程评价体系。各学科教研组在课题研究引领下创出自己的团队品牌。确保学校绿色质量评估在区域内领先。

4.教育科研

进一步完善学校教育科研机制,形成严格、健全的科研制度。通过开展切实有效的研究活动,促进教师把新课程理念贯彻、渗透到教育教学的实践活动中,从而真正改善课堂教学行为和课堂教学现状。以省市区各级课题为推手,扎实有效地开展教育科研工作。在坚持教育科研为教育教学实践服务和教育科研为行政决策服务的宗旨下,确立学校市区级教育科研先进学校的地位。

第三条 学校具有鲜明的文化特色和价值追求,具有师生共同遵行的育人愿景。

学校核心:直立教育

“直立教育”模式:一核双体两翼三轨:

培育“一个核心”:直立教育

创新“双体思路”:直立文化+直立治理

精筑“两翼路径”:三立课堂+直立课程

深耕“三轨特色”:国学尚文+艺体尚雅+科创尚新

设计学校“直立”的样态,保持教育“行走”的姿态:

1.学校办学定位: 鹏程小学校,直立大雅堂。

2.学校办学方向: 回归教育原点,创办未来名校。

3.办学视域:立青云志,行鹏飞路。

4.办学理念:让每一个生命直立地生长。

5.办学思路:直立行走,成就鹏程人生。

6.办学主张:直立教育,鹏程万里。

7.学校精神:鹏程万里,行于直立。

8.学校校训:鹏飞九霄,直立前程。

9.办学目标:聚力把学校建成“体制新,管理优,环境美,设施全,队伍精,质量高,特色明”的直立型高品质学校。

10.培养目标:君子气度,才子博学,健将体魄。

11.学校四风:

校风:立学立德,求真求进。

学风:

乐而好学(学习态度)——质疑为乐、探索为乐,勤奋为乐。

行而会学(求学实践)——自主学习,合作学习,交流分享。

思而进学(知识建构)——基础牢固,运用灵活,学用结合。

创而优学(创新能力)——学习创新方法,培养创新品质,

激发创造潜能,开发科创成果。

教风:厚德——热爱教育,忠于信念,永葆仁爱。

博能——知识广博,基础厚实,教艺精湛。

敬业——从教不谋私,捃教不虚浮,立身不妄语。

家风:互爱;和谐;友善。

12.学校校歌:《飞吧,鹏鸟……》—作者,王刚  胡洋

第一段:

我是一只快乐鹏小鸟,

我飞起来真好看。

我要飞向红霞满天花满地,

我要飞到星空满园璀璨间。

向前飞,

用青云化作最美翅膀。

飞飞飞,

用春天放飞最美希望。

第二段:

我是一只自由鹏小鸟,

我飞起来真好看。

我要飞向碧水蓝天五彩池,

我要飞到浪花搏击精彩时。

向前飞,

用坚强拥抱乘风破浪。

飞飞飞,

用坚持链接经天纬地。

第三段:

我是一只直立鹏小鸟,

我飞起来真好看。

我要飞向青青校园幸福里,

我要飞到羽翼丰满直立时。

向前飞,

飞出大鹏展翅翱翔气。

飞飞飞。

飞到鲲化为鹏九霄上。

(合)

飞吧,鹏鸟!

你就是先天下之忧而忧!

你就是后天下之乐而乐!

飞吧,鹏小!

你就是我梦想开始的地方!

你就是我眼眸最美的方向!

(结束)

飞吧,鹏鸟!

飞吧,鹏小!

飞吧,飞飞飞!

飞飞飞

飞飞飞

飞飞飞 ……飞

13.学校校刊:  

《水木苑》——2021.12发表了第一期。

14.学校校徽:

《生命的姿态》

设计人:王刚  杜佳

 校徽图片.jpg

本标志将鹏程的缩写字母P和C进行了变形。P变化为一名正奋力在跑道上直立向前奔跑的鹏程娃,人物头部变形为火焰,代表着鹏程娃在直立教育熏陶下形成的热情、阳光、向上、拼搏的直立精神;鹏程万里行于直立,少年强则国强,P字形的鹏程娃亦是直立的缩写字母Z和L的变形倒置,象征着全体鹏程师生们正行走在锦绣人生的直立前程上。C变形为红、黄、蓝三色跑道,象征着鹏程娃们以鹏程小学为起点将走上越来越宽阔的人生道路。红、黄、蓝在美术学里为三原色,这三种颜色可以调配出任何其他的颜色,这三原色象征着鹏程娃们在鹏程小学接受的直立教育下的三立课堂(立学、立能、立品)、三雅德育(礼雅、静雅、洁雅)、三尚特色(国学尚文、艺体尚雅、科创尚新)正在唤醒生命的直立生长,体现鹏程三立、三雅、三尚的直立教育将作为鹏程娃人生的三原色调配出丰富多彩的人生,将铺就他们人生的康庄大道,使孩子们能够直立行走,勇敢面对人生的挑战,让他们受益终生;这C字形的三色跑道也象征鹏程娃们在人生道路上遇到的巨浪,展现了鹏程娃们不畏艰险,象征着一杆挺立的船帆,迎风而起,迎难而上,再次展现勇敢向前的直立精神;C字形也象征着耳朵,P字形亦象征着眼睛,代表鹏程娃以鹏程小学为起点看世界、听世界、走世界, P字母中也暗藏着V字母,象征着全体鹏程师生必将迎来人生的成功与胜利的果实,寓意学校鹏程万里、锦绣前程。

色标:

红色:C 0         M 100       Y 100       K 0

黄色:C 0         M 0         Y 100       K 0

蓝色:C 100       M89         Y 23        K 0

14.纪念日:6月1日为儿童节,10月13日为建队日。

15.教师新基本功:三笔一话两技术(三笔:钢笔字,毛笔字,粉笔字;一话:普通话;两技术:信息技术赋能教育教学的融合技术,三立课堂下小组建设的合作学习策略技术)

16.班改课改周:每月最后一周定为学校班课同构周

第四条  学校按照依法治校、规范办学、教师自聘、管理自主、经费包干的自主发展要求,定期制订三年发展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并形成和健全自评机制,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 

第一条  学校在温江区教育局和辖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实施教育工作,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辖区人民政府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学校校长依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学校,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开展工作。

学校校长和副校长由区教育局聘任。

第二条  校长依法行使下列主要职权:

1.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党组织对学校的重大事项享有最高决策权和最后决定权。

2.有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名副校长、主任,并报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竞聘和审批。

3.依照规定结合实际实行教职工聘任制、校内课时结构工资制等校内劳动、人事分配制度的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改革方案和措施在征求学校党组织意见后经教代会审议通过,按规定程序报主管部门批准,由校长组织实施)。

4.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教职工进行奖惩(重大奖励和行政处分须听取党组织和工会的意见,按有关规定,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5.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合理支配学校经费用于校舍维护、添置仪器设备、学校改造建设等。

6.主持实施“教师自聘,管理自主,经费包干”两自一包的体制改革,推行“按需设岗,按岗设薪,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量化管理,捆绑考核,多元融合”薪酬考核新改革。

7.行使国家和政府主管部门及章程授予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  校长的主要义务:

1.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规定,遵循教育规律,提高教育质量。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积极探索教育改革的路子,多渠道、多方位促进学校稳定、健康发展。

3.主持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每周主持召开党、政、工、团、后勤负责人联席会,听取各部门意见。

4.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努力搞好教职工队伍建设,尤其是青年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调动教职员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进人才,提高层次。

5.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

6.要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要充分支持学校工会工作,发挥教代会、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要团结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全校的重大决策或决定应先由校务会讨论,最后提交党组织审议,党组织通过后执行。

7.每年末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听取教代会建议和要求,处理教代会提案。

8.校长要率先垂范,严于律已,清正廉洁。离任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审计。

第四条  学校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1.重大事项的范围:

(1)制订和修改学校章程;

(2)学校发展规划,年度与学期工作计划;

(3)教育教学改革;

(4)入学方案;

(5)学校内设机构的设置;

(6)学校内部管理制度;

(7)学校内部工资绩效分配制度;

(8)学校基建项目的实施、设施设备采购及管理;

(9)校务公开;

(10)对外合作办学事宜;

(11)其他学校可以自主决定的重大事项。

2.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与监督机制:

学校的重大事项议事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个别酝酿、民主集中制、会议决定”的要求,坚持党组织审议,行政会执行,教代会民主参与与监督相结合的体制,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根据学校管理权限,须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重大事项应按规定程序依法报批方可实施。

党支部支委会决议事项时,学校办公室要安排专人完整地做好会议记录,与会人员的发言、意见和态度(赞同或不赞同)、表决情况记录要详细,每项议题都应形成决议,重要决议应当形成正式文件或会议纪要。学校办公室年末要将会议记录簿整理归档,以便查阅。

第五条  学校设立党支部,学校党支部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除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外,在学校的任务主要包括:

1.在学校教职工中建立党支部统一领导的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制,协调、检查、督促各部门思想政治工作计划的落实。

2.对学校发展规划,学期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重要人事安排和工作安排等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认真讨论研究,参与决策。

3.要搞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开展组织活动。

4.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加强对学校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作用。

5.组织领导教职工代表大会和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支持和保证教代会及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在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中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6.组织、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第六条 学校建立工会委员会。学校工会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和文体委员组成。工会委员会依法行使职权。

1.学校工会应按期换届选举,及时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工会委员会会议,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研究布置工作,健全民主制度。

2.学校工会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负责执行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的决议和上级教育工会的决定,主持学校工会的日常工作;对学校重大问题提出工会委员会经集体讨论的建议;自觉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每年至少向学校党组织汇报两次工作,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汇报。

3.做好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教代会决议的执行;定期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实施民主监督。

4.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组织教职工开展教育教学竞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学习考察及文艺、体育活动;协助学校做好评先评优等工作。

5.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下发的文件规定和要求的贯彻落实。协助和督促学校行政方面做好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教职工生活;关心教职工身心健康,每两年组织全体教职工体检一次。

6.与学校行政组织建立联系制度,参与协调劳动人事关系和调节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解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问题。

7.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定期向教职工公布,接受上级工会和本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监督。 

第七条   建立和健全教代会制度。教代会代表以工会小组为单位,由教职工选举产生。教代会与工会换届选举同步,实行两会代表合一。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教代会代表对本工会小组的全体教职工负责,工会小组有权监督或撤换本小组选举的教职工代表。教代会依法履行以下职能:

1.定期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章程、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教改方案、财务预算、基建工程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通过校长的任期目标、岗位责任制、教职工的奖惩办法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

3.审议通过学校教职工住房分配方案、福利费管理使用办法和其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4.评议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5.评议教职工的师德师风表现,对特殊学科和特殊工作进行综合质量评议,评议结果作为教职工教育教学质量考核依据。

第八条 学校建立健全校务公开制度。学校依法依规实行校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向社会公开学校相关信息,以适当方式为学生及其家长了解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

学校校务公开要在学校党支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进行,设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学校工会是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依法依规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第九条  学校设置教学发展处、德育发展处等“两处六中心N部”职能处室,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学校德育发展处负责学校德育工作,主持安全、法制、体艺、卫生、后勤、师德、文化及家长工作,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制定并落实本校德育工作制度,真正实现校风正,校纪严,教风实,学风活,校容净的目标。学校设德育副校长一人,学生发展中心正副主任各一人,校务发展中心正副主任各一人,少先队发展部部长一人,各年级部长一人等。

学校教学发展处负责抓好教学工作,主持教学、人事、财务、课堂质量、课程开发和实践、改革发展、科研及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全体教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六年义务教育各科教学大纲和课程计划,按照教学计划,对教和学两方面进行管理,切实保证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学校设教学副校长一人,改革发展中心主任一人,课程发展中心副主任一人,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一人,教务员一人等。

学校总务处负责学校校舍、经费、财产设备的供应、保管、维修等工作,为教育教学提供保障服务。总务处设负责人一名(由校务发展中心干部兼任)。

第十条  学校成立职称评审小组和岗位聘用小组,实行教职工聘任制,其议事规则与运行机制由学校相关管理制度予以明确。学校按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定岗,定编,定人,定责,定工作量。教职工聘期依约办理。未聘人员请示教育局调出或在校内安排其他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评聘分开,一般按实评职务聘任,但也可以对少数人实行低职高聘或高职低聘,低职高聘者可在校内享有相应待遇,体现“两自一包”自主管理模式,实现多元融合新体制。

第十一条  学校实行干部聘任制。由校长提名,区教育局组织考核和聘任,由学校任用考评。副校长、主任、副主任、大队辅导员听从校长指挥,对校长负责。

学校设改革发展中心、课程发展中心、教师发展中心、学生发展中心、以及年级部、学科部。中队辅导员、年级部长、班主任由德育发展处推荐提名,校长聘任。学科部长、学科教师由教学发展处推荐提名,校长聘任。后勤人员由总务室推荐提名,校长聘任。

学校行政实行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各处室均对校长负责。大队辅导员、年级部长对学生发展中心主任负责,学生发展中心主任都对德育发展处校级干部负责;学科部长对教学发展处中层干部负责,课程、教师发展中心主任协助改革发展中心主任开展工作,并都对教学发展处校级干部负责;各班主任、科任教师分别对年级部长、学科部长负责。班主任(中队辅导员)还须对大队辅导员负责。

第十二条  学校建立健全章程统领下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学校内部管理制度立、改、废的程序为:

1.教代会代表提出专项提案。

2.经教代会提案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为有效提案。

3.提案交教代会讨论表决通过;教代会表决未通过的,学校负责收集意见并作出相应修改,交教代会重新讨论表决。

4.表决通过后提交支委会审定。

5.形成的管理制度交由相关部门公示、执行。

6.相关执行情况由教代会负责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加强教育教学管理,主要内容与方法是:

1.学校建立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组织。

2.实行班级与走班(社团活动)和走课(优质教师优质课)相结合授课制。设立课改孵化班和项目实验班等

3.学校按规定开设国家课程与地方课程,自主开发校本课程。

4.设立德育学术委员会和教学学术委员会,开展学术研究和教职工综合评议

第十四条  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原则包括:为党育人原则、为国育才原则、个体性原则、情趣性原则、多感官参与原则、互动性原则、实践性原则、创造性原则、开放性原则、发展性原则、主体性原则、差异性原则、多元合作性原则(家庭、学校、社会)等,确保各项教育教学活动有序进行。

第十五条 学校建立由党支部书记、支部副书记、支部组织委员、支部宣传委员、支部纪检委员组成的党支部委员会。

1.职责

学校支部委员会负责讨论、审议、决定通过学校的重大事项。

2.议事规则与运行机制

(1)学校党支部支委会原则上每周(每月至少一次)召开一次。如遇重大或急办事项,可由党支部书记提出临时举行。

(2)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

(3)支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由党组织相关制度予以明确,并根据制度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 学校建立由学校校长、副校长、工会主席、学校行政、教师、学生及家长代表组成的校务委员会。

1.职责

校务委员会负责讨论,并向学校支部委员会提交学校有关重大事项,最后执行支部委员会的决议。

2.议事规则与运行机制

(1)校务委员会原则上每周(或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大或急办事项,可由校长提出临时举行。

(2)校务委员会由校长召集和主持。校长因故不能参加时,由校长委托一名校领导召集和主持。

(3)校务委员会的议事规则由校务委员会章程等相关制度予以明确。

第十七条 学校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学校与律师事务所签订《聘请法律顾问合同》,聘请律师作为学校法律顾问。为学校的合同行为、重大决策等非诉讼性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就涉及学校的诉讼、仲裁、执行等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经学校指派,以学校法律顾问身份对特定事项进行调查、协调、代理诉讼或仲裁,反映实情并提供相关的法律意见。

第十八条 学校建立健全校内权益救济制度,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学校建立校内申诉制度。分别成立校内学生申诉处和校内教师申诉处,明确其人员组成、受理及处理规则。学校建立健全争议调解机制。通过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就教职工与学校的劳动人事争议进行调解。

学校有对学生进行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的权利,对极少数犯有严重错误或多次犯错又屡教不改的学生可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对有显著改正表现的学生,可撤销处分。学生对学校的评价或处分不服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诉,学校应当受理,学生申诉处由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校领导组成。申诉由学生提出,由学生申诉处经民主程序进行调解处理。

学校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对教师进行奖励或处分。学校对违反纪律和有关制度的教师可以行使对其不同形式的处分。对受处分的当事人可以提出申诉。教师申诉处由教师代表、校领导、工会领导组成,申诉由教师提出,交教师申诉处受理,教师申诉处受理后可进行调解。

第十九条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由工会主席、监察处、分管人事副校长、教职工代表、学校法律顾问等有关人员组成,人数为5人或7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学校校长担任;副主任由学校党支委组织委员担任和工会主席(分管人事副校长)担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校工会,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主要工作职责:

1.宣传国家劳动人事、社会保障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对学校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进行调解,监督调解协议的履行;

3.参与协调履行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执行单位规章制度等方面出现的问题;

4.参与研究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方案;

5.协助学校建立劳动人事争议预防预警机制;

6.参与教职工聘任和解聘等工作

第二十条  学校建立健全校园安全制度,制订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演练,加强校舍、交通、消防、饮食卫生、周边环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学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 鼓励学生自愿参加人身意外伤害险。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时要及时行动开展救助,应细化发生意外事故的处理流程,明确校方、教师和学生各自担负责任的界限。

第二十一条  学校实行绩效工资制。

成都市温江区鹏程小学是成都市温江区“两自一包”改革学校,学校根据《成都市温江区在编教师管理办法》和《成都市温江区优秀聘用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相关要求,并且结合学校自身实际发展情况和当前社会教师的新要求,特制定出我校在职教师工资绩效考核结构改革优化实施办法。

【总体思路】

按需设岗,按岗设薪,多劳多得,优质优酬,

量化管理,捆绑考核,多元融合。

1. 按需设岗:根据学校需求设立岗位

2. 按岗设薪:根据岗位职能设立薪酬

3. 多劳多得:倾斜工作量的多少和工作难易程度

4. 优绩优酬:倾斜工作效率的高低和精准

5. 量化管理:倾斜对工作过程和工作结果实行评分量化评价

6. 捆绑考核:倾斜团队和个人的共同发展

7. 多元融合:体现“一体三轨”:

“一体”:整体实施“两自一包”体制

“三轨”:区聘校用,两自新聘校用,校聘校用

学校绩效工资发放侧重于在岗教师职工,离退休、离退养或离岗教师职工按有关规定办理,医疗保险费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依法接受教育及其他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 学生 

第一条  凡被本校录取,或按有关规定转入本校学习的学生,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备案,即取得学校学籍。学校建立和健全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规定管理学生学籍,建立学生档案。

第二条  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备、图书资料;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  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尊重法律、法规,遵守《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遵守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遵守公共秩序和中小学生行为规范;

2.尊师爱校,团结同学,参加集体活动,促进身心健康,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4.承担在学生自治活动中当选职务的相应职责;

5.爱护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7.享有参加课后服务的自愿选择权。

第四条 学校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发展个性特长。

第五条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既设法提供各种形式的资助,又鼓励同学之间互相帮助。

第六条  遇有学生辍学,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学校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促使其复学,并做好有关工作。

第七条  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以表彰和适当的奖励。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学校有权予以批评教育,并可对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处分,学校不开除学生。

第八条  学校按照国家及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实行学籍管理,健全学生学籍档案,依法办理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依法对学生给予奖励和处分。 

学校对修完修学年限内规定课程且综合素质、学科学习业绩合格的学生,准予毕业。

第九条  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合法权益,学校及教职工应当做到:

1.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充分发展。不得歧视学生。

2.尊重学生人格。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严禁用讽刺、威吓等方式给学生心理造成伤害。

3.尊重学生隐私。保护学生个人信息,未经学生及其监护人同意,不得随意使用、披露学生个人隐私。

4.不得非法收缴学生财物。为保护学生安全、保障校园秩序,可以对学生违纪的相关物品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处理,但应及时与监护人联系。

5.不得随意处分学生。处分学生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听取学生及其监护人的意见。

第十条 每年十月初进行全校学生干部选举,由各班学生推举学生代表,组成学生代表大会。在大队辅导员的组织领导下,按其议事规则与运行机制就学生的常规活动进行组织、评价与建议。

 

第六 教职工 

第一条  学校教职工由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等的区聘、两自新聘、校聘人员组成。

第二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公开招聘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依法实行学校用人制度。学校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

第三条  学校教职工享有下列权利:

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按两自一包体制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对学校重大事项有知情权;对不公正待遇或处分有申诉权;

6.参加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相关的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7.使用学校设施设备、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条  学校教职工除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聘用合同等规定的义务外,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道德修养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第五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支持鼓励教师参加进修或其他方式的培训,支持鼓励教师从事科学研究,参加专业团体,进行学术交流。

第六条  学校执行国家实行的教育职员制度。学校所有教职工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学校依法保护教职工合法正当的权益。

第七条  在区聘和两自新聘人员紧张的时候,学校根据实际岗位需要聘请相关临时教职工,按要求签订合同,持证上岗。劳动报酬按临时职工标准拨付,经费在包干经费中列支。

第八条  学校建立健全班主任选配、聘任、培训、考核、评优等制度,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升敬业精神、教育理念和业务能力。及时对班主任工作进行考核,并按班主任绩效考核方案进行绩效资金发放。学校根据发展情况,逐步推行“两竞聘一双选”

教师应当遵照《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履行职责,完成任务,享受相应待遇与权利。

第九条 学校建立教职工业务档案,每年对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转岗、解聘、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等的依据。

学校将政治意识和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职务评聘、进修深造和评优评先等的首要内容。

第十条  学校对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表现优异、业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和合同,或在工作中造成失误和不良影响的教职工,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批评教育和惩处。

 

第七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一条  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全面发展,学有特长: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立德树人,五育融合”方面都得到发展,在思想觉悟、道德情操、知识视野、兴趣特长、体魄心理等方面均达到较高的水准。

第二条  注重基础,鼓励冒尖,合理负担,讲究学法,不断增强学生的主体意识和主动精神,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教会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生活。

第三条  贯彻落实教育部“双减”和“五项管理”工作要求,加强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推进课后服务工作稳步进行,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推动“双减”政策落地,服务“双减”教育新路径。

第四条  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开展教学研究,改进教学方法和考试方法,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使教育教学由认识本位阶段,上升到能力本位阶段,从而提高到素质教育的人本位阶段。

1.加强教育理论和教学业务学习,在实施素质教育的过程中,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2.引进教改成果,推广本校教改经验,搞好“传、帮、带”工作,学校对在教育教学研究方面做出成绩的教师给予奖励。

3.重视加强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学习和训练,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注意发现和着手培养学生个性特长。

第五条  直立教育“文化观”

直立文化:以“让每一个生命直立地生长”为总纲,以文而化之,通过直立的教师、学生、家长、环境等内容的外显,直立而行走的精神文化、管理文化、课程文化、行为文化、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等内容的内化,是直立行走的内涵和外延的总和。

第六条  直立教育“课堂观”

三立课堂:就是指以人为本,以学为中心,以问题为导,精心营造和谐、民主、自由式、开放式的课堂氛围,并通过质疑、交流、敢于辨析和勇于实践的教学过程,从而达到立学立能立品的立德树人课堂。

启发立学:

会质疑,善表达

浸润立品:

能交流,懂倾听

彰显立能:

敢争锋,勇实践

形成“三立课堂”文化

课堂树人文化:

上课“三做到”:

一善“表达”(质疑表达能力)

二懂“倾听”(交流倾听能力)

三敢“争锋”(争锋实践能力)

课堂立德文化:

下课“三个子”:

一理“桌子”(自理习惯)

二推“凳子”(安全习惯)

三捡“渣子”(卫生习惯)

三立课堂模式:“三段五环”

三段:课前——课中——课后              

五环: 自学生问——合学求解——群学争锋——固学增能——验学反馈

智能技术环境:  

IES自学课堂(课前)  TMD智慧教室(课中) IES云平台(课后)                  

教学全过程:

 自学生问——合学求解——群学争锋——固学生能——验学反馈

操作要领 :  

微课导学、小组合作、展示争锋、练习小结、在线检测聚焦问题、问题求解  

三立课堂的五大特征:

自主学习:自主是学生内在需要的表现,也是学生学习责任的体现。三立课堂中,学生自主性学习是基于学生的一种内在需要,表现为学生的学习兴趣;更表现为一种学习责任,只有当学习的责任真正从教师身上转移到学生身上,学生自觉地担负起学习的责任时,这种学习才是一种真正的有意义的自主性学习。

体验学习:体验是为求得某种结果而进行的尝试。“三立”课堂强调身体性参与,在“三立”课堂操作活动、实践探究中,用身体去亲自经历,用自己的心灵去感受。同时,在课堂三立活动中,充分尊重学生的个人感受和独特见解,让学生获得更多的直接经验。

合作学习:合作就是在学习过程中分工合作,互相帮助,相互学习,取长补短。让学生学会理解、宽容、尊重、合作、积极倾听、表达建设性意见,同时也提高孩子的自尊、自信,在集体协作中实现个人和集体目标。

竞争学习:竞争是个人或群体的各方力求胜过对方的思辩性行为。休谟说:“高尚的竞争是一切卓越才能的源泉。”在“三立式”课堂中,学生个人与个人以及小组与小组之间,都存在着高尚的竞争。

实践学习:实践是检验能力的途径。

第七条  直立教育“课程观”

“行走课程”——是以实现“君子气度、才子博学、健将体能”为培养目标,选择体现卓越智慧和雅致行为的教育内容而形成的教学进程的总和。

课程是指学校学生所应学习的学科总和及其进程与安排。广义的课程是指学校为实现培养目标而选择的教育内容及其进程的总和,它包括学校所交的各门学科和有目的、有计划的教育活动。狭义的课程是指某一门学科。课程即教材,课程即活动,课程即经验。

能“直立”才能“直立行走”,“直立”是基础,“行走”是更好的发展。学校以国家课程为“直立”的基础,构建校本“行走”课程体系,满足学生多样化、个性化的发展。

第八条  直立教育“教师观”

“直立教师”——即是能实现让每一个生命自由地生长为目标,能够卓越地工作,雅致地生活,做有理想、有智慧、有激情、有文化、有个性的品质教师。

直立教师的“六有”基本标准:

有思想:有境界,有信念,有觉悟

有理想:有追求,有担当,有毅力

有智慧:学为中心、教学改革、创新、重组、善用小组建设

有激情:工作态度、生活热度、班改课改的力度、永葆教育初心的温度

有文化:修养、底蕴、善学,追求更高更好,敢于超越

有个性:有自己的课堂主张,具有教育情怀,力达卓越

直立教育“学生观”

“直立学生”——就是能卓越学习和雅致生活的学生,并成为具有高尚品行的自己。

“直立学生”评价标准:

1.君子气度

(十大直立习惯)

(1)举止文明的习惯       (2)诚实守信的习惯   

(2)尊重他人的习惯       (4)守时惜时的习惯    

(5)懂得感恩的习惯       (6)勤俭节约的习惯

(7)遵守秩序的习惯       (8)勤于劳动的习惯    

(9)锻炼身体的习惯       (10)讲究卫生的习惯

(六大直立素养)

立毅、立新、立雅、立品、立行、立美

(十大直立技能)

(1)正确决策   (2)解决问题   (3)批判创新

(4)和谐相处   (5)自我认知   (6)善良宽容

(5)感知幸福   (8)处理情绪   (9)处理压力

(10)适应社会

2.才子博学

(六大学习能力)

会质疑、善表达、懂倾听、能交流、敢争锋、勇实践

(十大学习行为)

(1)学会倾听     (2)善于思考    (3)敢于提问   

(4)与人合作     (5)自主读书    (6)认真书写    

(7)搜集整理     (8)实践探究    (9)按时完成作业             (10)自评互评

3.健将体魄

(健康五能五达)

(1)能认真上好每一堂体育课;

(2)能坚持参加每一次阳光体育锻炼,做好眼保健操;

(3)能积极参加课外体育锻炼,热爱1-2项体育运动;

(4)能健康饮食,健康休闲,远离垃圾食品,不沉迷游戏和手机;

(5)能健康调节自己的身心状态;

(6)达到《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

(7)达到保护视力的目的;

(8)达到健康而有活力的体态外貌;

(9)达到坚毅的意志和美好的品格;

(10)达到崇尚拼搏与进取的高尚纯洁竞争状态。

第九条  直立教育“家长观”

“直立家长”——就是能积极地参与学校直立治理,为培养直立学生搭建育人平台的合格的社会公民。

好帮手:(五能)

能担当、能奉献、能参与、能参谋、能包容

好父母:(五会)

会尊重、会示范、会沟通、会激励、会真爱

好公民:(五有)

有信仰、有公德、有诚信、有正义、有孝善

好家风:互爱,和谐,友善

第十条  直立教育“特色观”

国学尚文:礼雅+静雅+洁雅

艺体尚雅:(艺术1+1)+(体育2+1)

科创尚新:创客+数字信息+劳动实践

第十一条  加强常规教学管理,认真组织教学质量评估工作,认真抓好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课外辅导、考查考试、实验操作等教学内容、教学过程和教学环节的管理。

第十二条   认真搞好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以及评优评先,晋升晋级工作。

第十三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统一编制的课程计划,教学大纲以及课程标准,保证开齐开足。

第十四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学校教学发展处组织好期中、期末学生学业质量监测,认真做好学生成绩的统计和分析工作。年级组,教研组可组织单元学业质量监测,但必须控制次数,更不准将学生成绩排序公布,切实落实减负增效的指导意见。

第十五条  学校要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负担,严禁教师有偿家教。

第十六条  学校建立心理咨询室,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配备专(兼)职教师开展工作。做好资料保密工作,保护学生隐私。

第十七条  扎实德育常规活动,开展德育主题活动。围绕礼仪、读书、实践、艺术、学习、亲子、习惯、爱国、体育、法制、习俗等内容举行主题实践活动。

第十八条  学校严格执行有关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及规章,通过日常体育活动以及各类体育竞赛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健身习惯与基本的运动技能。

学校通过体育课、大课间、社团活动和阳光体育锻炼、夜晚有光课程实践等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年举办一次体育运动会和多次体育单项比赛。学校建立医务室(或卫生室),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定期体检,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学校完善卫生工作制度,不断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在校园内实施全面禁烟。

 

第八  学校与家庭、社会 

第一条  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联系沟通,加强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建设,形成教育合力,创新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教育的新模式、新方法。

1.设立“行知校长”:行走起来,知晓起来,体验起来,沟通起来,温暖起来,聚力起来。通过“四定一申请”的模式,即定职责、定时间、定任务、定反馈,自愿申请担当学校“行知校长”(可以家长个人申请,也可班级或年级推荐),逐步完善鹏程小学行知校长进校园方案,让“行知会客室”成为学校、家长、社区的纽带,调动家长、社区、学校参与教育的热情度,发挥各自资源和智慧,将家校共育发展为1+1〉2的校园活力站。

2.设立法制副校长和健康副校长,促进学校法制建设和健康工作。学校建立或者利用社会资源建立德育、科普、法制、社区等各类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开展校外教育活动。

第二条  学校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序,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自愿的基础上,组织家长选举出班级、年级、校级三级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及运行机制由《温江区鹏程小学家委会章程》予以明确。家长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由德育副校长负责组织。家长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原则上一学年调整一次。

家长委员会在学校的指导下履行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等职责,做好德育、保障学生安全健康、推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化解家校矛盾等工作。

建立与家长委员的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学校发展规划及其进展、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帮助。

第三条  学校建立教师与家长的日常联系机制。教师特别是班主任应密切联系家长,做好家庭访问工作,形成家校教育合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四条  学校通过加强内部建设,树立良好的形象,在相应区域内发挥积极作用,服务于学习型城市建设。

学校配合社区开放校内文化设施和体育场地。

学校依托社区,开发社区教育资源,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创造服务社区和实践体验的机会。

第五条  学校依靠街道办事处、社区、派出所共同开展校园及周边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行为偏差学生的教育,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建设平安文明校园。

第六条  学校建立校友会组织,发挥校友的宣传、桥梁、教育、助学、咨询等作用,促进学校发展。

第七条  学校根据办学实际需要,开展校际互动合作,不断扩大对外交流,拓展教育视野,提升办学水平。

学校开展国际教育合作与师生交流,加强与港澳台地区和国际教育发达地区的教育合作交流。合作交流要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按相关规定聘请外籍教师,面向世界推进教育理念、教育内容、教育方式的创新优化。 


第九章 学校资产及财务管理 

第一条  学校开办资金为人民币150万元。学校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学校依法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经费投入意见,申请经费支持。学校可依法筹措经费和接受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学校的捐赠。

第二条  学校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学校对侵占校舍、场地、设施等的行为和侵犯学校名称权及无形资产的行为,依法追究侵权者的责任。

学校配合社区开放校内文化设施和体育场地。对学校文化设施和体育场地等造成损坏的,应当予以赔偿。

第三条  学校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建立账目,落实专人管理,定期清点,及时做好变更、增减手续。

学校向教职工和学生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有计划地进行学校基本建设和维护修缮工作,并及时检查、维修,消除安全隐患。

学校加强对体育馆、科学室、图书馆、实验室、劳技室、计算机房、未来教室、音乐室、美术室等专业设施的管理,充分发挥教学设施、仪器设备、体育器材、图书音像资料的使用效益,防止设备设施的闲置和浪费。

第四条  学校如遇因政府规划调整等不可抗力而需要迁址、合并、分立或终止时,应当及时制订保护学校资产安全的方案,并依法进行资产清算。

第五条  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学校财务活动在校长领导下开展,实行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

学校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学校依法向政府部门提出年度预算安排意见,经批准后执行,并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税务、审计、监察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

第六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学生食堂自愿就餐标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七条  学校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建立健全受赠财产的使用制度,加强对受赠财产的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条  后勤部门要做好全校的消防安全治保工作,消除危房。防止火灾、失窃和破坏事故的发生。

  

第十 附则 

第一条  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提交党组织审议通过后,报温江区教育局核准。

第二条  学校建立健全本章程统领下的学校制度体系,学校制度的“立、改、存、废”事项均依照民主程序进行。章程的修改需经教职工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代表讨论通过,并经党组织审议通过后报温江区教育局核准。

第三条  学校依据本章程,建立并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各类规章制度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

第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文件政策执行。如有抵触,以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文件政策为准。

第五条  本章程自核准之日起施行。

第六条  本章程由中共成都市温江区鹏程小学校支部委员会负责解释。

 

成都市温江区鹏程小学校

                                        202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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